咸宁市振宁武装押运护卫保安服务有限公司于2008年12月由咸宁市公安局出资,经湖北省公安厅(鄂公函[2008]301号文件)批准正式成立。于2010年6月完成了“全市押运社会化,城乡一体化”;2016年10月实现“全市守押一体化”;2017年11月30日与咸宁市公安局脱钩,整体划转至咸宁市国资委,成为市属国有独资企业。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是咸宁市唯一一家专门从事武装押运守护工作且实行半军事化管理的专业化公司。
公司拥有员工300余人,设立了机关五个部门(行政综合部、业务市场部、安全管理部、党群工作部、人力资源部)和六个县市押运大队(温泉大队、赤壁大队、嘉鱼大队、 崇阳大队、通山大队、通城大队),担负着全市金融守押任务。在坚持政治建队、制度管队、亲情带队、文化育队的指引下,紧紧抓住安全生命线,遵循“服务铸就品牌”的企业理念,不断强化半军事化管理,完善工作机制,紧紧围绕“业绩创一流、服务零缺陷、沟通零距离、客户零投诉”......